声明人:李湘
在邪恶疯狂迫害时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曾毁坏过大法书等,写过“不炼”的“保证书”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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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3/1474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