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淑平
99年7.20邪党疯狂迫害大法后,我违心的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。声明: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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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3/1474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