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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姚淑华

    2000年2月28日在天安门广场正法,被抓回非法拘留10天后,被派出所押回镇政府继续扣押,不交罚款、不写“保证”、就送往劳教所,为了不被送走,在邪恶面前随合了它们,交了罚款,并写了“三不”的保证;2001年无旦前夜,派出所以谈话为名,把我骗到拘留所关到除夕那天上午,因为自己学法不深,人心太重,为了回家过年就写了“保证”,春节后派出所又拿来印好的“保证书”,在邪恶的压力下又违心地在上面签了字,给自己在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,在思想上造成了很大的包袱,后通过认真学习师父讲法和有关经文,和同修的切磋,使自己认识到这是配合了邪恶,对不起师父的洪大慈悲,所以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今后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,在讲清真相中,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9/2222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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