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新兰
我在恶党的造谣宣传和压力下,曾有对大法不敬的言行。声明:我以前的对大法不敬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3/1474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