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光
我爱人尚洪斌所办理的“遵纪守法证明”上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邪恶字句,我现在宣布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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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3/1474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