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月华 我因学法不深,对于常人中的名、利、情执著得太重。在1999年7月20日以来,当邪恶陷害师父、诬蔑大法时。我不但不站出来用理智去证实法、用智慧去讲清真象,还配合邪恶写了“保证书”、签了名、交一些大法书,并说了违心的谎话,做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。实在是对不起伟大慈悲的师父、对不起宇宙大法。现在,我严正声明:以前我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。其他人以我的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,我一概不承认,全部作废。彻底洗清对大法所染下的污点,我要尽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助师正法,报答恩师对我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9/22224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