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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彭有华

    我是九八年得法的,今年八十一岁。得法前我全身是病,得法后疾病全部消失,是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。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,由于学法不深,我产生了怕心和私心,在邪恶的迫害下,说了不该说的话。是师父的洪大慈悲唤醒了我的正念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从新做好,坚修大法,紧跟师父,努力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4/14749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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