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梅
以前做了一件对大法不利的事,没保护好大法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从现在起我一定加倍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4/1474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