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桂珍、洪桂英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4/14749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