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芳
在邪恶高压迫害下,违心的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,将经文烧了。郑重声明:我在邪恶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以法为师,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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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5/14753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