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振兴
我妻子被邪恶从家中绑架到看守所,我违心的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现声明:在“保证书”上的签字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5/14753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