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梦曦、杨慧珍、苟正娥、苟小红、苟耀辉、杨景光、薄理夫、黄维芝、刘维金
曾干了对大法犯罪的事,毁了书。声明:我们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从新修炼,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9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5/14753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