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晓明
我因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受迫害时,没有坚定对大法的信念,没有信师信法,做了不该做的事,在邪恶面前说过好几次“不炼了”,现声明:全部作废。从新做好,坚修大法紧随师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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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6/1475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