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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伟平 我修炼法轮大法几年来,深深体会到法轮大法非常好。我学大法并没有过错,邪恶强行抓我去拘留所,在所里受到了不应有的迫害。后来,邪恶写了一段文字,要我签名才能允许出拘留所,因我不识字,签了名,现已认识到签字是错误的,是不能承认的,声明全部作废。坚定修炼,加倍弥补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2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9/2222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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