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月芳、窦昭武、张国栋
我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彻底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6/1475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