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石生宏
我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这一切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6/1475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