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常春志、李海兰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往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6/14758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