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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惠珍、陈辟先、殷翠珍

   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居委会主任到我们家来,逼我们交出大法书。当时由于学法不深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我们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们表示要加倍弥补,学好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3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7/14769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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