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富荣
我以前在劳教所所写、所说的违背大法及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,我决心坚修大法,随随师父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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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7/1476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