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海瑞
2006年8月3日,由于怕心,在派出所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现声明作废。以后我要努力学法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7/1476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