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成春
以前在邪恶的劳教所里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7/1476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