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合
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7/14769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