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志英
我在邪恶的迫害下所写、所做、所说的一切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言行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坚定正念,信师信法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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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8/1477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