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彭春娜
我以前在头脑不清的情况下,所说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话全部作废。我现在要弥补过错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我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情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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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8/1477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