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淑珍
2004年我在被非法劳教迫害时,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对大法不敬的言行作废。从新回到正法之路,紧跟师尊,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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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8/1477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