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雪青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按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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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2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8/1477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