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永霞
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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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8/1477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