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俊朝
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大法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支持大法,今后利用机会告诉世人大法好,弥补过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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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8/1477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