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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范雪玲 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。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,在邪恶势力的强迫下,交出了一本书。二零零一年,因在天安门证实大法,我妹妹被非法抓走,我回到她家的时候,正赶上恶警在抢劫老师的挂像,我当时没有阻拦,看着它们把老师的法像和大法的书籍全拿走了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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