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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万香 我是97年得法的。7.20之后,在邪恶的迫害、压力下,我口头上说“不炼了”。每当自己和爱人吵嘴时,也脱口而出:“我不炼了能咋的。”声明:我以前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紧随师父的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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