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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许玲丽 因我有放不下的情,99年12月份,迫于父母的压力,违心地在派出所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丈夫做了“担保”。为此我郑重声明:我的“保证”及丈夫所做的“担保”不生效,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9/2222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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