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明桂 九九年7.20后,我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,没保管好大法书和师父法像,有的弄坏了,有的交到派出所去了。现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事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2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