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长兴
师父给予我很多很多。可是,99年在高压下,我说了“不炼大法了”,有的时候还说一些对大法不利的话。我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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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9/147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