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玉莲
在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三日上午,因讲真相被举报,被当地恶警强行拍照、按手印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在暴行、高压下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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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9/147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