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美君
在邪党的强迫下,我加入了少先队,我错了。我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9/147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