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秀英
99年7.20以后,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9/147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