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元生
1999年7.20以后,我说过、写过一些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话,现在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9/147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