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智珍、毛新娥、佘祖月、周会计、何爱华、谢姨、刘秀英、冯八妹、刘仁芬
不管任何组织、个人等给我们照的像片或代签的字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9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29/1478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