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桂香
我于二零零四年底,在外面发资料时被邪恶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劳教两年。在此声明:我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30/1478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