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淑荣
2006年12月22日,恶警到我家以莫须有的罪名强迫我签什么手续,强逼我签字,我被迫签了字、盖了手印。在此声明:我配合邪恶的签字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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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30/1478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