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锦英
曾写下了“放弃炼功的保证”。现郑重声明:我过去所说、所写的“不炼功的保证”完全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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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1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30/1478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