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秀芬、陈海香、陈海兰、李秀芬、岳艳华、王志荣、王秀芬、王淑芝、马秀芬、笪增
以前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0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30/1478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