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贾淑香 本人在一九九九年7月20日后進京上访,被恶警抓捕,后被非法带到看守所。在看守所里由于亲情的干扰和邪恶的逼迫,违心写了“不修法轮大法的保证书”,家人又被强迫向派出所交了二千元“不出走上访的保证金”,并由亲人担保,我才被放了出来。二零零一年三月,我又被派出所绑架到610洗脑班,在那里又被强迫签了“脱离大法的决裂书”。声明:自己以前在看守所、洗脑班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盘作废。从今以后,坚修大法,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4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