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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淼 我在2000年曾和父母签过一份“协议”,内容是“不和同修接触,不参与证法的事,以后不再提出学法要求”等;还有一次,学校集体签名迫害大法时,让别人代签过名。对大法犯了罪,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走师尊安排的路,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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