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春香
2004年,我上了公安的当,当时它们拿了一份没有内容的纸让我签字,我就签了,没想它们随后在纸上写上了邪恶的内容。严正声明;我配合邪恶的签字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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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31/1479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