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淑芬
在九九年、二零零零年曾被邪恶逼迫说过、写过对师父不敬的话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几个常人替我所做、所写的“担保”等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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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31/1479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