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金元
99年7.20以后,在村委会的高压下写了“不炼功的保证”。后一直没有走出来。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“不炼功的保证”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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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31/1479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