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恩奇
我以前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不利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我将以法为师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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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31/1479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