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之有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利用机会告诉世人大法好,弥补过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31/1479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