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彩虹
以前丈夫代我写的“保证书”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1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1/31/147943.html